关于遴选兰州大学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后备人选的通知

文摘   2024-11-07 19:56   甘肃  


为全面加强孔子学院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孔子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现启动我校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后备人选遴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大局意识;遵守中国和孔子学院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对促进学校与驻在国的友好交往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了解国际规则,具备较强的外事沟通、协调和应对能力。
3.熟悉校情,有爱校荣校情怀;在保障学校利益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对外交流任务。
4.热爱国际中文教育事业,能够深入领会并执行学校国际中文教育发展规划,熟悉国际中文教学工作,具备相应教学经历和管理经验。
5.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孔子学院教师、志愿者团队成员发展,积极解决各方关切的问题。
6.熟练运用孔子学院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周岁,身心健康。
8.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一年以上(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具有海外国际中文教育教学经验者。
2.曾在孔子学院/课堂担任汉语教师,并于任职期间获评优秀者。
3.曾在孔子学院/课堂担任中方院长,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者。


二、岗位职责及待遇

中方院长岗位职责及待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兰州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及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聘程序


1.申请人填写《兰州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请点击“阅读原文”获取,同时在表中贴入照片);

2.将《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3.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校审批;

4.学校根据评定结果,将推荐人选列入中方院长储备库;

5.赴任前,储备人选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限通常为1-2个月。培训合格者方可派出。


四、申请时间


请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经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签章后的《申请表》纸质版及附加材料(证书复印件等)提交至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贵勤楼A208),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lzuci@lz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

联系人:杜亚尊、张惠凯,8912076/891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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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审核 | 迟刚 许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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