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河北区第十四批区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河北区第十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区专家小组的评审推荐,公示期满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撰稿:高 洁
编辑:王 婧
初审:姜 楠
终审:张 鑫
关于公布河北区第十四批区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河北区第十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区专家小组的评审推荐,公示期满无异议,现予以公布。
撰稿:高 洁
编辑:王 婧
初审:姜 楠
终审:张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