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8月12日,我从宁夏大学毕业,与六名同学一起分配到自治区公安厅工作。我们在公安干校进行了近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后,我和俄语系的李怀仁分配到公安厅一处,当时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地点在今天银川市湖滨街老新华分社的院子这一片。
当时的处长是董怀月,他是宁夏解放初从陕北派来接管地方政权的第一代公安干部,曾在吴忠公安处工作,后调厅里任处长,是厅党组成员。他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掌握政策比较穏妥,工作作风过硬,公安业务是内行。他带队伍坚持宁缺勿滥和少而精的原则,对下属既严格又关爱,执行上级指示不折不扣。
当时的副处长陈敏也是陕北人,解放初任同心县公安局长,后调吴忠地区公安处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时调厅一处任副处长,是当时厅里最年轻的副处长,他年轻有为,"文革"后又任一处处长、副厅级巡视员等职。
那年我和李怀仁经宁夏大学政治部推荐,由公安厅政治部人事科长赵龙章带人查阅档案和调查了解后,又在公安干校学习培训后才进入一处工作的。公安干校的负责人孟宪文是位老练稳重、看上去有点像神秘莫测的老侦探一样的干部,干训班教师张永良和潘钰原来是宁大政史系的老师,后调到公安厅干训班当老师,他们夫妻二人主要为我们讲述了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基础知识。通过近一月的学习,终于正式跨入公安机关的门坎。
我和李怀仁分到一处后,分配我参与一些案件的侦破工作,抽空还学习了专门为培训基层干部编写的三本讲义:调查研究、专案侦查、业务建设,不清楚的就向科长们请教,并得到耐心的回答,这三本讲义,我不但认真进行了学习,而且做了笔记,这为我以后从事公安工作打下了业务知识基础。
在办理案件中,我很佩服处里几个从三边保安分处过来的几个老同志、老科长对案件中的时间、地点、人物、案情发展的各种情节、前因后果以及当前应该做的工作等方面分析,既全面又透彻。他们的文化程度不髙,除了熟悉的业务素质外,还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和是非分明的判断力,这是他们在过去在战争年代练就的才干。
我在一处虽然呆的时间短,但收益匪浅,特别是同志关系相处十分融洽,交往最密切的是马生礼,他是吴忠市利通区人,比我大五岁,中专文化,中共党员。1953年参加工作,在吴忠公安局、吴忠公安处从事公安保卫工作,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后,调宁夏公安厅一处,他从事公安工作十多年间,参加了不少重大案件侦破工作,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奖励。
我印象深的是,一处同志不但关系融洽,对家属也给予无微不至的关怀。我和方纯都是单身汉,住在同一间办公室。刘桐轩科长在西吉县搞社教,家属带着孩子住在厅机关后面的用砖砌成的两间窑洞,不幸夜间煤烟中毒,邻居把电话打来,方纯接了,他放下电话,喊起正在酣睡的我,穿上棉袄就向后面家属院跑去。此时,董处长已到,他打开前后窗户,让我和方纯将刘嫂送往厅机关对面的妇幼保健院。我背着胖呼呼的刘嫂,方纯抬着双脚,背出了机关大院,刘嫂一声呕吐,吐了我一脖子。为了及时抢救,我不顾一切,一直坚持把人背到医院后才放下,方纯将刘嫂扶着送进了急诊室。我脱下棉祅清理呕吐物,正好刘嫂的老公公刘震寰(当时是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来到保健院,见状对我说:“你辛苦了”。我说:没关系,等刘嫂清醒过来后,她感激的说:“明天把衣服拿来我给你清洗一下”。我说:刘嫂,你好好休息,我自己会洗的。
我父亲从老家中卫县宣和公社来银川看我,董处长热情接待,问寒问暖,并将来银川市演出的天津杂技团的一张门票送给我父亲去观看。我父亲是忠厚老实的农民,在生产队当饲养员,从来没有进过影剧院,更没看过高水平的技艺表演,再三推辞,但终于被董处长的热情诚恳所感动。董处长怕我父亲不认识红旗剧院,让我领过去,我回机关等着,大约演出结束,我又将父亲步行领回机关的宿舍,同我共住一夜。我问父亲:演的怎么样?他说:看的我目瞪口呆,眼花缭乱。后来,我回家看望父亲,亲戚邻居羡慕地说:你爹真有福气,不但进了高级影剧院,还看了高档杂技表演,还遇上了热情的好领导。听了这些话,我深感自豪,更深感老革命对群众无微不至的关爱,使我终生难忘,也是激励我永往直前的巨大动力。总之,一处的领导和同志都有各自平凡又神秘莫测的传奇式经历。如果搜集整理成册或者编成文艺作品,定会引人入胜。
1964年,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在机关工作的大学生必须到基层锻炼两年。我是厅团总支宣传委员,于是带头申请下基层,要求到最艰苦的地方去经受考验。厅里批准第一批到固原地区锻炼的是郑甲贞和我。郑甲贞是厅四处的侦查员,是北京政法学院的高才生,已经在厅里工作了四年,由他带领我这位第一次走进机关的大学生是理所应当的,这样我们到了西吉县将台堡社教队工作,这一去,就是几十年,直到九十年代才从基层返回机关,这时我早已年过四十了。
现根据回忆整理出当时宁夏公安厅一处历史沿革及组织简况,做为警史资料留下来,对研究者肯定有帮助。
宁夏公安厅一处历史沿革及组织简况
(一)宁夏省公安厅时期(1950年初一1954年9月)
(1)一 科(1950年到1951年对外称公安厅一科)
一科科长:冯茂、副科长 刘君器(刘德才)
侦察股股长:李振邦
秘书股股长:马如骥
预审股股长:温秀钓
Y检股负责人:段书宝
(2)一 处(1952年一1954年9月)
处长:冯茂 副处长:刘傭、胡建平
侦察科科长:李振邦
文保科科长:陈珠
Y线科科长:刘锐
Y检科科长:王功
此时预审归劳政处
(二)甘肃省银川专署公安处时期(1954年9月一1958年8月)
公安处处长:先后由冯茂、周幼文担任
副处长:先后由李振邦、陈珠、温秀钧担任
一科科长:赵 龙(1994年到1955年初)
副科长:纳存福第一副科长 纳学仁第二副科长
文保科科长:先后由纳学仁、王友邦担任 副科长李鸿勋、陈连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时期(1958年8月一1963年)
一处处长:周幼文、董怀月 副处长:贾怀汉、陈敏
当时一处下不设科,1959年由于侦察工作的需要,重新调整组合,当时一处的工作人员主要有:王荫泽、王友邦、纳存福、马生礼、朱兴汉、李贵亮、王举、满风林等,还有米建民、李生录、杨斌、汤惠琴、陈连,景生华、馬安福、白述祖等。
1960年公安厅增设了四处,处长贾怀汉,副处长纳学仁。工作人员由原一处的10多名工作人员中调配在此处。
1963年一处处长:董怀月 副处长:陈 敏
当时,对外仍称一处,不设科,工作分为三摊,实际上是三个科:一科科长:王幼邦 二科科长:刘桐楦 三科科长:张进喜
工作人员有:王玉生、俞进贤、方纯、严克让、康书贵、刘华山、李怀仁、白元林 俞得云。还有从泾源县公安局调入的杨凡军局长和从石嘴山市公安局调入的赵龙局长、还有复转军干赵拴早等人。
注:此文的资料提供者:马生礼、纳存福和XXX 资料的编辑整理者:俞得云 此资料如有误,请知情者提出纠正。
作者俞得云:
1939年10月出生,中卫市宣和镇人,中共党员,1963年8月宁夏大学政史系毕业,在公安政法部门工作至退休。曾任永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宁夏人民警察学校教研室主任、银川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政法委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副厅长;宁夏国家安全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退休后,在宁夏老年大学诗词班学习,边学边写,编有《诗歌知识问答》,著有《宣和集》、《我的学生时代》、《云淡雨疏》,与有关同学策划编印了《同窗春秋录》,还编写了《俞、楊两姓家谱》。並在有关报刊发表诗歌、文章多篇,有些诗文得奖后被先后收录在《光辉的旗帜》、《从一大到十八大》、《中国梦之歌》、《我爱中华诗词篇》、《全国诗联书画作品集》、巜中华诗词500家》、《中华诗词著作家典藏》、《2019中国诗词日历》、《相约北京·全国文学艺术精品集》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