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 我市检察机关2个单位获评试点工作优秀单位

政务   2025-01-07 18:48   山东  


2024年,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化”两项试点工作,青州市检察院、高密市检察院分别被确定为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青州市检察院、高密市检察院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探索出一套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近日,省检察院下发《关于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试点工作的通报》,青州市检察院获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优秀单位”,高密市检察院获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化试点优秀单位”。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将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学习优秀单位的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更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优秀单位

(青州市检察院)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青州市检察院与教体局、司法局等六部门会签《关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执法、司法、教育、帮扶等手段,建立健全各方力量整体联动的综合干预机制;协同司法局、阳光社工服务中心共建“青未了·小风筝”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基地,为法治教育、行为矫治、心理疏导等联合帮教提供“一站式”场所;结合办案实际设立青心检卫心理健康中心,与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签订检校合作协议,由其心理顾问团队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心理帮扶服务;通过科学、精准评估罪错未成年人行为及心理状态,分程度、分阶段、分情形进行干预,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靶向”矫治。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化试点优秀单位

(高密市检察院)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高密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民政局设立“春雨”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培育专业司法社工,为重点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帮教服务,最大限度挽救失足未成年人,16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帮教均被不起诉,无再犯记录;联合法院设立全省首家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评估支持中心,安排心理专家测量干预、诊断评估,累计支持未成年被害人获得精神损害赔偿31万余元;联合民政局打造“暖阳”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品牌,开展“微心愿”认领、“过集体生日”等系列活动,协同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工作,有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王雪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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