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事事连民心。今年以来,突泉县探索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4242”工作法,坚持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这一工作原则,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径,有力维护了辖区持续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突泉镇司法所接到群众反映其因胡同通行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要求出面解决。随后,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原来是邻里两家共用一条胡同,一方将垃圾堆放在胡同角落里,另一方行车不畅,引发了争执。
了解情况后,突泉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介入,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首先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深入了解矛盾产生的根源和双方的不满情绪。同时普及法律法规方面知识,耐心细致调解、协商,最终妥善化解分歧,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该起矛盾成功化解。
“因为垃圾堆放,影响通行,跟我邻居老李发生点争执,通过司法所及时介入、及时调解,我们达成了统一,也挺满意。”居民窦宏明高兴地说。
“突泉司法所充分发挥“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优势,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司法所在辖区命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180余次,发现纠纷85起,全部已化解。下一步,司法所进一步牵头组织“四所一庭”联动工作,互补优势,调好每一件纠纷,给百姓多一份幸福感,给全县安全稳定献出一份司法力量。”突泉镇司法所所长白阿斯楞介绍。
为及时高效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通过法律知识讲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放普法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向居民讲解与他们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阐述民法典等法律应知内容,并通过以案释法、入户排查宣讲等,呼吁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县司法局紧扣“矛盾不上交”目标要求,探索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4242”工作法,明确四季矛盾纠纷排查任务重点,汇总线下和线上“双线”矛盾纠纷来源渠道,组织“四所一庭”+N工作力量,形成多方协调联动的调解模式。在此基础上,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比较突出的司法所,推荐评优和表彰,加强对司法所的软件硬件支持,激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性。年初以来,全县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调解863件,同比增长47.3%,涉及金额1200余万元。”县司法局副局长黄强介绍。
县融媒体中心/赵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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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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