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于2020年至2022年
推出三轮经援计划
截至去年第三季
共有1,571名商号经营者
特区政府2020年至2022年间先后推出三轮《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计划》。财政局局长容光亮回复议员林宇滔书面质询时称,截至去年第三季被该局要求返还援助款项的商号经营者,3个年度合计共有1,571名,涉及返还金额约1.28亿元,仅占商号经营者援助款项总额1.8%。
符规受益人直接发款
容光亮回复称,为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发放援助款项,特区政府政策取向以“宽发放、后监察”为原则,基本采用事前筛选、事后监察机制,向所有符合援助计划行政法规订定条件的受益人直接发放款项。由于无须经过申请及审批等冗长的行政程序,有效压缩款项发放时间,达到济急扶困的政策目标。
商号有责存账册资料
根据《所得补充税规章》第55条以及《商法典》第49条的规定,商号经营者对账册及相关资料的妥善保存,以及税务申报资料的真确性和完整性均负有法律责任。事实上,不仅针对商号经营者援助计划,局方在日常工作中一直持续核定商号经营者可课税收益。
五方面查受益人资格
援助计划事后监察的工作,财政局针对商号经营者的排查主要循五个方面:涉及举报的个案、抽查风险评分较高的商号经营者、调查不具备完善会计编制的所得补充税A组纳税人、调查在同一地点内登记有多个商号的场所以及按援助款项金额或申报成本调查登记为车辆的商号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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