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之道,唯在得人。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和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不断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重点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产业领域举办第四届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启东赛区)暨启东市第十届“启创杯”创业大赛长春赛区城市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2025年5月下旬(初定)
地点:长春
指导单位:启东市委、启东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启东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启东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大赛主要面向有意向在启东创(领)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项目(报名参赛时尚未在启东落户)。具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应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截至2025年1月,申报人拥有博士学位的需有2年及以上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研发岗位工作经历;拥有硕士学位的需有5年及以上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研发岗位工作经历,优先推荐已在省外创办有成熟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的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和商业计划,技术成果或者商业模式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4. 未在我省享受过30万元以上科技人才政策资助。
对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入围分赛:
1. 有世界500强企业管理工作经验,是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成员、国家级学术机构高级会员、有上市公司和独角兽企业高管经验或连续创业经历;
2. 目前仍在海外工作、生活或具备海外学习、工作经历,并能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3. 项目核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并能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4. 拟全职创业或有3名以上创业团队成员(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人员,其中至少1人为全职);
5. 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人才。
本次大赛采取城市分赛、总决赛相结合的“N+1”办赛模式,分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城市分赛、总决赛等环节遴选获奖项目。
1. 组织报名
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对象于2月28日前填写《第四届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启东赛区)申报书》及《第四届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暨(启东赛区)报名汇总表》(视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并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以往业绩成果及荣誉证书等佐证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
2. 资格审查
大赛组委会根据参赛条件和要求,对参赛项目资格条件情况进行初审,筛选出进入各城市分赛的选手名单。
3. 城市分赛
各分赛以“7分钟项目路演+5分钟互动问答”的集中路演方式进行,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以项目的科技创新性、市场成熟度等为主要指标进行评审,评选出各分赛获奖项目,确定入围总决赛项目名单。
4. 总决赛
总决赛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所有分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进入总决赛,来启角逐出第十届“启创杯”创业大赛各级奖项。总决赛邀请风投专家、创业导师等担任评委,以项目的创业构想、团队架构、项目运营、发展前景、投资价值等要素为主要指标进行评审,通过“8分钟项目路演+6分钟互动问答”集中路演方式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
1. 奖励资金
城市分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分别奖励2万元(人民币,下同)、1万元、5000元、3000元。其中,一、二、三等奖奖金首期拨付50%,待参加总决赛后拨付余下50%奖金,优胜奖奖金全额拨付;
总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奖金首期拨付20%,待项目落户启东正式运营并通过现场审核后,拨付余下80%奖励。
2. 项目资助
总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到启东创业,且符合市“东疆英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入选市“东疆英才计划”创业类,给予50-1000万元资助;全职加入启东本地企业,且符合市“东疆英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可直接入选市“东疆英才计划”创新类,给予50-300万元资助,均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江苏省“双创计划”和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
3. 相关补贴
比赛期间,参赛人才本人食宿安排由承办单位负责,并给予参赛人才本人1500元/人交通费用补贴。
4. 配套支持
对在启东落户的获奖项目,由项目落户地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研发和生产用房等物理空间,租金实行“三免两减半”;3年内给予人才最高12万元/年安居补贴,在启购房自住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
1. 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2. 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创业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3. 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及时与大赛组委会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4.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5. 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四届江海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启东赛区)申报书及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秦易松18068141913;
周国俊18932207055;
曹瑀卿13912442520。
END
拟稿:秦易松
编辑:陆欣茹
审核:黄海燕、董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