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我校团队修改起草的这一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文摘   2024-10-05 09:31   江西  


9月26日,我校法学院陈昊副教授立法研究服务团队(成员:钟文红、洪厚情、刘闻、王菠、沈丹丹)主持修改起草的《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通过。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九江市在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等领域快速迈入法制化轨道,对切实保障九江城市绿化的健康、有序发展,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分为五章,制定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上位法的立法理念和法律制度,结合国家城市绿化方面政策规定,针对我市城市绿化管理现实情况和工作需要,着重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明确职权职责,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城市绿化管理,补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地方特色,对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借鉴省内外成熟的立法成果,并根据编制总体思路进行具体条文设计,兼顾法规实施及行政执法的操作性。

2024年3月,受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我校法学院立法研究服务团队负责开展《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地方立法课题研究以及条例草案修改起草等工作。在充分调研并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立法团队形成条例草案的基础稿,并通过与九江市人大法工委的修改讨论论证会议,反复修改完善条例。条例草案经过九江市人大法制委的三次审议和九江市人大常委会一、二、三审程序,最终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立法团队高质量地完成了条例的起草及条例审议全过程修改任务。

此外,立法团队还编制了《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注释及条例解读》《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参考资料汇编》《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依据对照表》等资料;依托该立法项目,团队还撰写了立法项目科研论文并积极参加江西省人大立法理论与实践课题论文征集活动,为立法项目研究及服务的开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多年来,我校法学院依托地方立法研究院这一地方立法科研及服务平台,积极参加九江市地方立法工作,已经承担了十余项九江市地方性法规的主持和参与起草修改等立法研究、服务工作。法学院将继续发挥学科及人才资源优势,广泛调动专业教师积极性,有效对接地方立法服务需求,持续投身九江市地方立法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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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陈昊

编辑 | 舒子怡

审核 | 向真 谢艳 汪浩

图片来源于九江e媒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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