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保护区内采伐非林地上的一般林木及实验区的竹林是否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文摘
三农
2024-11-15 18:18
福建
在自然保护区内采伐非林地上的一般林木及实验区的竹林是否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2020年7月1日,新修订的《森林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森林法》调整了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原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本次修订的《森林法》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因此,可以总结为:新《森林法》规定采伐非林地上的一般林木(珍贵古树名木除外)不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即使是林地上的竹林采伐也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那么在自然保护区内采伐非林地上的一般林木及实验区的竹林是否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看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禁止采伐;新修订的《森林法》对自然保护区的林木规定了禁止采伐的原则性规定。原《森林法》规定自然保护区森林禁止采伐,没有规定任何任何例外。本次《森林法》修订根据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别规定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和采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竹林的不受禁止采伐的限制。
三、自然保护区内采伐非林地上的一般林木及实验区非林地上的竹林原则上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但有例外情况关于自然保护区内林木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竹林采伐要执行《森林法》的规定,《森林法》是法律,《自然保护区条例》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条款规定与法律不一致的要按照法律,同时《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也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点毋庸置疑。
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是原则性规定,同时新修订的《森林法》明确林地上的林木采伐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是否办证不是《森林法》调整范围;如遇到自然保护区林木和实验区的竹林的特别规定情况需要采伐林木或竹林的是否需要办证,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自然保护区内林地上的林木或实验区林地上竹林遇到特别规定需要采伐的,按照新修订的《森林法》对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的规定,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如林木或者竹林是自然保护区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采伐因不属于《森林法》的调整范围;是否办证要看其林木归谁管理,由这个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所决定;以上描述的林木分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交通、水务、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森林法》《防沙治沙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土规划确定的地类,确定非林地上林木的管理部门,然后看该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采伐上述非林地上的林木是否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这部份非林地上的林木情况复杂,探讨的空间也有。
3、如林木或者竹林不是自然保护区非林地上的防护林等,只是一般林木,如自然保护区内耕地上的林木,遇到《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特别规定情况需要采伐的,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