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金惠保”(大病保险)缴费通告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办发〔2024〕36号)等文件规定,东阳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金惠保”的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东阳市城乡居民、学生、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2.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对象为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3.“金惠保”缴费对象为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筹资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
三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660元(基本医疗保险63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6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00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
二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2525元(基本医疗保险2495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6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00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
2.“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3.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相应档次的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和相应份数的“金惠保”。
三、缴费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25日。
四、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和“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银行窗口、税务窗口、银行代扣以及“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目前可签约扣费协议银行有: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交通银行、民泰银行。为避免漏缴,多用银行代扣代缴方式缴费,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确保相应扣款账户中有足额应缴金额。
五、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1.首次参保人员,需到各镇乡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2.其他需变更档次人员,需于2024年11月17日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内完成,或者到属地乡镇、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3.“金惠保”未缴纳和缴纳未满3份参保人,均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点击“我要投保”进行选缴或增加份数。
六、注意事项
1.“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同时分步缴费,选择“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660元或2525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相应扣款账户中余额充足。银行代扣方式缴费可能存在分步扣款情况,请后续关注。
2.浙江省职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共济账户绑定的近亲属签订过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代扣的,如使用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需于2024年11月26日前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选择“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完成缴费。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长期护理保险费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扣缴。
4.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如需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的,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完成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
5.“金惠保”查询渠道:“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划点击“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我要投保”→“申报记录查询”。
6.在本市就读的学生,参保及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长期护理保险)按所在学校通知执行。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2025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参保人员如需查询扣款情况或打印缴费凭证的,可通过缴费银行、自助机、“浙里办”APP、支付宝、微信等途径办理。
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金华医保”“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12393 4000579222
86639155 86639157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
12366 86112366 86555073
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
东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
校对 | 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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