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20号建议的答复
闽林函〔2024〕98号
XXX代表:
《关于林地耕地互换优化耕地空间布局的建议》(第1520号)由我局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每年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每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都对加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作出部署。省直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调整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探索推动宜耕则耕、宜林则林,促进耕地集中连片、改善耕作条件、提高种粮效益。省农业农村厅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将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山垅田复耕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此外,还进一步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服务,将防止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全面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耕地保护利用。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质耕地恢复补充等措施,推动坡度25度以上的耕地逐步调整到山下,果树苗木上山上坡。后续,省自然资源厅还将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工作。省林业局按照国家林草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林地管理范围。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4月26日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