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启2处区间测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安全秩序,严厉打击机动车超速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批准,分宜县2处区间测速设备予以重新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速路段及限速值
1.分宜至新余:G533国道100公里593米至96公里968米路段(全长3615米),限速60公里/小时。
2.新余至分宜:G533国道97公里18米至100公里649米路段(全长3631米),限速60公里/小时。
3.分宜至安福:G220国道1746公里169米至1750公里341米路段(全长4172米),限速60公里/小时。
4.安福至分宜:G220国道1750公里341米至1746公里169米路段(全长4172米),限速60公里/小时。
二、启用时间
2024年11月1日0时起。
以上区间测速设备将记录机动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信息,经审核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给予处罚。请广大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分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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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发 | 黄传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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