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因油而生,因油而兴,是全国、全省危化品生产运输大市。现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75家,从业人员2.4万余人,车辆12066辆,占全国的3%、山东省的24.7%,居山东省首位,平均每天约1.8万辆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我市运行,安全监管压力大、任务重,同时,实践中还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业不规范、应急救援措施不健全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管理。2024年10月24日,东营市人民政府第9-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24年11月11日公布,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全国第三、全省第一个专门规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市级立法,是我市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领域的创新举措,填补了我市该领域的立法空白,为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智慧协同监管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明晰各方监管责任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既涉及市、县、乡镇各个层级,也涉及交通运输、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工信、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立法细化完善了各层级、各部门之间职权界限,明晰了各方责任和义务,切实消除了管理盲区,推动形成联管联动合力。《办法》明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应急救援工作;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危化品道路运输管理和运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在专用停车场监管方面,《办法》对交通运输、公安、应急部门的责任作了界定;在装卸作业方面,厘清了交通运输和应急部门的职责分工;在罐体检验检测方面,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证书的行为进行监管。
加强运营主体管理
《办法》全面总结我市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化、智能化监管作出规定,要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为危险化学品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等装置,对危险化学品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等作出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措施。2023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体化开展电子押运试点,截至目前,全市33家企业、1145辆车纳入试点,极大促进了企业降本增效,激励企业加强自我管理,提升行业技术装备和整体安全水平。《办法》设置专门条款,巩固试点经验,有效实现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规范运输作业管理
《办法》突出“车”与“人”两个关键因素,强调车辆“专用专行”,对车辆技术状况和应配设施作了规定,明确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管理登记和依规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等相关要求,规定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作业规范和禁止行为以及应急处置要求。立法聚焦装卸作业这个事故易发环节,吸收我市“七连锁”智能装卸做法,明确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五必查”制度、查验记录制度、装卸预约和等候区制度,规定收货人卸货操作规范,细化专用车辆停放要求。
强化全要素全链条闭环式监管
《办法》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人”的安全操作、“车”的安全运行、“货”的安全流转进行全要素规范,通过流程再造和体系重构,构建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新机制。立法规定,除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过程外,装卸和其他相关活动也适用本办法,从而建立起运输企业规范运营、装卸作业、运输作业、道路通行、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应急救援等全链条、闭环式管理体系,实现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全面监管。
2023年7月4日,时任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到东营实地调研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时,对东营工作予以充分肯定。2023年7月3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借鉴山东省东营市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有关经验做法的通知》,在全国范围推广学习东营经验做法,浙江、湖南、江苏、湖北等省,苏州、杭州等30多个市先后到东营考察学习。2024年4月,我市在全国部分地区危货运输协同监管试点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2024年10月,东营市典型经验被交通运输部发文在全国推广。
我市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创新工作,全市危险化学品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行为分别下降了37%、43%,整个行业连续7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现“双下降”的良好态势。2024年9月26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山东省增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智慧协同监管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意见》,专项批准东营市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智慧协同监管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立法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确保试点在法治的框架下全面实施,助推试点工作深入推进。
立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巩固危化品道路运输执法全过程一体化协同监管成果,强化部门联合协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力度,完善“装、运、行、停”四个环节和“人、车、企”三个要素的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智慧协同监管法治化水平。
来源 |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编辑 | 高明瑜
初审 | 张晓兰 付邦崇
终审 | 靳世国 于 洋
东营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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