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村(居) 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黄继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研究讨论了《东营市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听取了各县区、功能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对下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居)法律顾问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的“落地工程”。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制度机制逐步完善、资源力量优化整合、服务方式创新多样。今年以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2万余件,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均、供需不紧、规范不够等问题,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严格标准、完善体系,在补齐短板上提升工作质效。要关注基层基础,切实增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创新机制举措,不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水平。要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要加强保障激励,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优化服务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
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公共法律服务负责同志,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公共法律服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初审 | 高忠良 付邦崇
终审 | 黄继东 于 洋
东营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