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碑立传,“传”是个多音字,它可以是传记,传记的作用是记录、记载、记忆,要继往开来;也可以是传承,传承生命文化、传承藏北优秀的传统、传承藏北的星火燎原。
尼玛县持续围绕“3+2+N”发展战略协同“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成果转化紧密衔接,加大推进“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成果转化相关工作走深走实。参赛选手在奋进活动中,凭借出色的表现和顽强的意志,在第三届“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市级总决赛中,斩获了市级一等奖5个、二等奖4个的优异成绩。
为全面贯彻落实那曲市委和尼玛县委关于“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成果转化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深化奋进活动成果转化。近日,尼玛县共投资10万元,为5个获得第三届“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的市级冠军所在村(尼玛镇小康新居1名冠军、卓瓦乡多木热村2名冠军、荣玛乡加玲加东村1名冠军、卓尼乡赛那村1名冠军)设立冠军光荣碑。
通过树立冠军光荣碑,既是那曲市委和尼玛县委对奋进活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广泛宣传,又是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成果转化的具体举措;通过树立冠军光荣碑,是对奋进活动中获奖选手斗志昂扬的信念、奋勇拼搏的精神最美诠释,也对营造“人人学先进、人人做典型”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尼玛县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宣传推介力度,结合《尼玛县“乡村振兴 那曲奋进”活动成果“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尼玛县奋进活动成果转化率,实现奋进活动产品的“商业化”、“产业化”,转化成群众在生产生活实质生产力和经济效益,进一步体现奋进活动成果转化价值。让更多群众实现高质量就业和增收致富,为奋进活动持续添砖加瓦。
主审
蒋康康
审编
马全海
编辑
王武谦
来源
奋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