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环境影响资料减免情形

文摘   2024-08-21 13:47   北京  
北京辉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环境影响资料是农药登记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此部分资料,今天小编根据6月份成都培训会议文件资料整理了减免环境资料的一些情形,供企业参考。

有证据表明对某种或某些环境生物接触的可能性极低(风险可忽略)的,可以减免部分或全部环境影响资料,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于树干注射或涂抹、蘸根、浸果穗的制剂,仅在室内环境使用的制剂或用于皮肤涂抹的卫生用药,可减免全部环境影响试验资料;

2)种子处理剂、颗粒剂、土壤处理剂等非喷雾使用的制剂,可减免对蜜蜂、家蚕、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等生物的生态毒理试验资料;旱田用种子处理剂、颗粒剂还可减免鱼、溞、藻等水生生物的生态毒理试验资料;

3)仅直接用于池塘、河流、湖泊等水体的制剂(如用于莲藕的制剂),可减免对蜜蜂、家蚕、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蚯蚓等生物的生态毒理试验资料;

4)仅在保护地使用的制剂,可减免除蚯蚓外的其他生物的生态毒理试验资料。原药或母药原则上不认可仅在保护地使用。

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在环境中长期稳定存在的农药,可根据其特性减免全部或部分环境影响资料,包括以下情形:

1)天然存在的农药,如矿物油、硫磺、石硫合剂等,可减免全部环境影响资料;

2)在环境中长期稳定存在的农药,如无机铜等,可减免环境归趋试验资料;

新含量、新剂型、新混配制剂,如本企业已有相同有效成分单剂或相同配方混剂登记,有充分资料表明环境风险不超过已登记产品的,可减免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原则上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药剂量和次数均不高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

2)多次施药时,施药间隔不短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

3)生态毒性不高于本企业已登记产品。

原药试验结果表明对鱼、溞、藻三种试验生物的某一种为敏感种(比其他两种敏感100倍以上),则制剂仅需选择敏感种进行试验;

申请人已取得原药登记再申请母药登记的可不提供环境影响资料;按照配比和含量管理政策要求,需要进行配比或含量调整的可使用原环境影响资料;

下列农药可减免原药或母药登记,但应提交原药或母药登记所需的以加工制剂的发酵液、提取液等完成的相关产品化学试验资料,以及以制剂完成的相关毒理、环境试验资料:

1)低毒或微毒的微生物农药

2)低毒或微毒的化学信息物质、发酵的天然植物生长调节剂

3)低毒或微毒的多糖类农药。但氨基寡糖素、几丁聚糖、香菇多糖、葡聚烯糖、低聚糖素,仅需提交以加工制剂的发酵液、提取液等完成的原药或母药登记所需的相关产品化学试验资料。

仅在诱捕器中使用的引诱类昆虫性信息素以及仅通过载体使用的迷向类昆虫性信息素,可减免原药或母药的致突变和亚慢性经口毒性、环境影响试验资料,减免制剂的残留和环境影响试验资料,以及风险评估报告。

含有几丁聚糖、菇类蛋白多糖、低聚糖素、氨基寡糖素等多糖类农药在开展水生生物试验时可不分析溶液的真实浓度,但芸苔素内酯类、无机铜类产品开展水生生物试验时需要开展试验溶液的真实浓度分析。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农药登记资料的详细事宜,请广大农药企业直接与辉胜各区域登记服务经理联系,或通过总机贵宾热线(010-65017886)及本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与北京辉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沟通!


服务热线:010-65017886,网站:www.bjhuisheng.com
    公众微信: huishengchem,邮箱:bjhuisheng@126.com  
找农药登记代理,首选辉胜,选择辉胜就是选择满意
 了解农药登记新政、新优农药介绍、农药行业动态、优秀产品配方
请关注辉胜微信公众平台

辉胜农药登记代理
农药登记全程一站式代理、登记资料授权、免费协助开具原药证明、专业登记函件撰写等。 选择辉胜代理农药登记,一站式到位,省心、省力、省钱!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