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制!一高校公开引进19人!招聘63人!

民生   2024-11-01 09:27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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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第四批人才招聘公告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56年建校,前身为阜阳教育学院,1998年始办高等职业教育,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现就2024年第四批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02

引进计划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计划第四批引进19名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附件1),具体见表1和表2。

(点击查看大图)

03

人才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符合我校公布的人才招聘岗位中的资格条件。

3.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特别急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年龄可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04

人才待遇

(一)待遇标准

对于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具体岗位需求以及应聘人才的个人情况,双方按照协商签订的聘用协议约束管理。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岗位可按照一事一议,学校为其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和人才津贴。符合阜阳市引才政策的可享受阜阳市人才补贴。

(二)具体说明

1.招聘人才纳入学校编制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对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学校积极争取阜阳市有关政策,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尊重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幼儿园)就学;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按“同级互转”原则妥善安排。

3.对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根据阜阳市有关政策符合安置条件的,由学校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安置事宜;不符合阜阳市有关政策安置条件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安置工作。

05

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一) 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zp.fyvtc.edu.cn。学校高层次人才招聘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11月30日16:00(以系统报名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与心理测试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

2.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成绩、不对外公布。未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通过人员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通过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市人社局办理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学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

06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给予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未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4.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以学校网站最新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5.有关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冲突的,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6.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0558-2179011(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0558-2198283(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附件:

1.2024年第四批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

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扫码查看附件)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日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第五批人才招聘公告
(专业课教师)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56年建校,前身为阜阳教育学院,1998年始办高等职业教育,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现就2024年第五批人才招聘工作(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02

人才招聘计划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五批人才招聘计划招聘专业课教师63人(详见表1),公告同时在阜阳人社局官网、学校官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点击查看大图)

03

人才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中的资格条件,本次招聘除专职辅导员岗位外,报考对象须同时符合《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见附件2)。

3.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持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翻译公司翻译的成绩单中文件以及对应成绩单课程的中文介绍。

4.报考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最近6个月内)。

5.属于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5)。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7.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04

人才招聘待遇

1.招聘人才纳入学校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人才符合阜阳市引才政策的可享受阜阳市人才补贴。

05

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zp.fyvtc.edu.cn。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11月6日22: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考核,一人多报视为报名无效。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

06

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高校专业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内容为政治理论、职业素养、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入围专业测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人才招聘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信息进行。凡与人才招聘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等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附件4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注意:

1.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表需自行打印,现场签名。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成绩、不对外公布。未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不予进入专业考核环节。

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实际进入专业考核人员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官网公布。

07

成绩确定

本次考试考核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08

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09

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10

报批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市人社局办理报批手续。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及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招聘人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11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本次人才招聘专业考核费用由学校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3.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以《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发布的标准和解释认定。

5.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以学校网站最新公告为准,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6.有关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冲突的,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7.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0558-2179011(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0558-2198283(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特此公告。

附件:

1.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五批人才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

2.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

3.阜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佐证材料

4.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5.同意报考证明

(扫码查看全部附件)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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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荔琼
审核/吴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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