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 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0]23号)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扶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站”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发布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各用人单位负责报名人员的材料收集和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报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后附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报名时间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且经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认定成功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公益性岗位工资包括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助,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四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单位部分按实际缴纳给予补贴。六、其他事项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其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咨询电话:0394-7812799
扶沟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