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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处)团总支、团支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在接触社会中拓宽视野,在体验社会中了解需求,在服务社会中增长才干。经学校党委同意,面向全校开展2024年“廿载育芳华·锦青赴乡约”明德实践行动暨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发布活动通知:
活动时间
2025年1月-3月
活动对象
全体学生
团体社会实践
各团队根据实践情况安排组员,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提倡团队跨学院、跨年级、跨专业组建,每支团队至少有一名由我校专职教师担任的指导教师。团队由领队所在学院的团总支跟踪情况,各团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并且相关实践活动全部由同学自愿自发进行。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宣传团
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和引导学生将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贯通,努力掌握这一科学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等内容,面向基层群众和青少年群体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接地气的宣传宣讲。
(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团
组织青年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仪式教育、学习体验、调查研究等,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树立爱党报国信念、担当时代使命责任。
(三)中华文化传承团
组织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通过广泛开展和参与非遗展演、文物保护、艺术创作、 展馆参观等实践活动,领会“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一步增强历史自信、文化自信。
(四)乡村振兴促进团
组织青年学生深入乡村,特别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科技支农以及卫生医疗、基层治理、生态环保等活动。鼓励通过在基层团组织兼职等方式,引导学生关注乡村发展、投身乡村振兴。
(五)基层服务践行团
组织青年学生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在基层一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广泛开展科技推广、健康义诊、教育帮扶、法治宣讲、金融普及、环境保护、粮食节约等特色实践服务。
(六)民族团结实践团
组织在川学习的西藏、新疆及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就近开展实践,组织内地学生到民族地区开展实践,通过生产劳动、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结对交流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个人专项社会实践
四川省“返家乡”社会实践
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学生家乡为纽带,把《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报道作为社会实践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引导大学生通过返乡实践更好地了解国情、感知社会、热爱家乡、服务群众,紧跟党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成才道路。实践内容包括政务实践、企业实践、乡村振兴、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
报名通道请搜索“创青春”微信公众号,选择“社会实践”官方网站,在线选择意向岗位、投递简历,学生和单位双向选择后进行实习。
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
四川省“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积极助力地方党政、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和大学生就业工作。
报名通道请搜索“天府新青年”或“天府青年云”微信公众号,选择“逐梦扬帆计划”,在线选择意向岗位,学生和单位双向选择后进行实习。
总体安排
组队申报阶段(12月20日-1月10日)
各团队完成组建、实践点位对接、安全教育和申报材料提交。
实践开展阶段(1月-2月)
各实践团队或个人要加强安全教育和保障,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在开展社会实践前必须购买活动期间的意外保险,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与处置。同时,团队或个人要积极主动记录活动开展的相关图文素材,各学院团总支应积极向团委报送活动开展相关信息,加强实践过程和成果的宣传展示。
通报表扬阶段(3月-5月)
活动结束后对于活动开展成效突出的实践团队和个人,以及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通报表扬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报立项
实践团队开展实践活动之前需先将团队申报表(附件1)、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4)本人填写并签字,告知家长书(附件5)如实下达至家长手中签字。以上三份附件请于1月10日前将电子档压缩包发送至jcdxsipd@qq.com,纸质档交至未来楼007室(团委科技实践部办公室)。
团队报到表(附件2)有需要可填写,以学院为单位前往和平大楼主楼208办公室(团委办公室)统一盖章;团队守则(附件3)请各团队认真研读。
各学院(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要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开展初评,指导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团委将在实践结束后评选优秀实践团队、优秀个人、优秀组织、优秀指导教师等典型。
相关资讯
附件:
1.2024年锦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表;2.2024年锦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报到表;
3.2024年锦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守则;
4.2024年锦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承诺书;
5.2024年锦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告知家长书。
相关文件提取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WayDETbjfa1y2d-IpZIfg?pwd=yt7k 提取码: yt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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