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日起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完善业绩认定,强化资质动态核查,资质申报业绩需要满足C级及以上,业绩查不到的,需提供业绩指标确认函。
4月底,黑龙江住建厅发布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规范资质报审要求,完善业绩认定,强化资质动态核查。
通篇内容大概能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资质转移,二是资质报审,三是资质核查。
资质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的,需要对双方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重新考核。
资质报审。资质报审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是独自负责项目完成的业绩。且申请省级、市级资质的,企业业绩及个人业绩必须可查,业绩需要满足C级及以上,查不到的可以出示业绩指标确认函。
资质核查。通知出来后将对全省建筑企业开展实时动态核查。不满足要求的,将被标注为“不满足”,不得申请办理资质许可事项。
申请相关资质要求持证者带业绩,此举目的还是为了打击证书挂靠。住建部发文打击证书挂靠,现在看来各省纷纷开始落实跟进,申请资质必须证书持有人必须有业绩,要求一出,有业绩的各位就吃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