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联合调查组针对“宁陵县人民医院相关人员涉嫌贩婴一事”发布官方通报:
近日,接到网民反映河南宁陵县人民医院相关人员涉嫌贩婴问题的举报后,宁陵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4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查处。下一步,将加快案件查办进度,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此前报道
近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反映,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人民医院120司机王某某,勾结医院产科原工作人员贩卖婴儿。11月1日,记者从宁陵县人民医院了解到,王某某系外聘人员,经查,医院正式员工不存在参与介绍、贩卖婴儿的问题。
上官正义称,根据他掌握的情况,2011年至2022年间,共有5名女婴经王某某介绍被贩卖给他人,而且这些女婴都在当地的医疗机构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用于落户。
10月29日,记者联系到一名经王某某介绍、于2012年收养女婴的女子。据该收养人介绍称,遗弃女婴的人是一名未出嫁的女孩,当时自己给了对方一些钱作为补偿,但已记不清具体数额。领养后,她通过关系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在当地为女婴落了户。
另一名据称经王某某介绍、于2022年收养女婴的张又花(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女儿系自己剖宫产所生,非通过他人抱养。经宁陵县公安局确认,张又花的女儿与她并无血缘关系。
但记者从宁陵县中医院了解到,该院妇产科有张又花的住院、剖宫产、术后护理的完整记录,最终该院也据此信息为她发放了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
宁陵县中医院出生证办理窗口外的公示栏写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是申报户籍的法律凭证。新京报记者 程亚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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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健康宁陵、新京报
南京广电·牛咔视频责任编辑:李文婷
主编:刘强、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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