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发布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

民生   2025-01-26 18:04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总林长令

第1号


关于切实加强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破解“火源管控力度不够、人民防线筑得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底线,结合大理州实际,特发布此令。


一、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各级林长要充分认识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森林草原经营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以及相邻行政区域的联防联控责任。要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巡林要求,加密巡山护林和现场督促频次,深入网格责任区检查指导防灭火工作,督促定点帮扶单位每月开展帮扶检查和宣传。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各县(市)要严格按照网格负责人、网格成员、网格员履职要求,优化县(市)、乡镇、村组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划定防火网格区域,明确野外火源管理职责。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焚烧垃圾、林区施工生产用火等野外用火管理。充分发挥“林长+警长”机制作用,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纵火、失火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爬野山、走野道、烧野蜂等人群的管控力度,实行一对一严格监管。要强化极端情况下的火源管理,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和4级以上火险等级时,县(市)级人民政府应发布禁火命令,必要时对高火险区域实施封山管理。


三、深入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要深入排查本地本区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一项一项建立清单,定人定时定责逐一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目标以及高火险区域;紧盯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场所;紧盯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林区旅游景点及其周边村庄、居民点和工矿企业、人为活动频繁的林缘地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协调解决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难点与堵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各县(市)要从提升宣传质量、扩大受众范围、打造防灭火文化等方面入手,综合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手段,深入开展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安全避险常识等,全面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营造群防群治氛围。要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敲门行动”,加强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强化“以案说法”,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影响力。


五、夯实队伍保障能力。各县(市)要按标准组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采取分队靠前驻防,配合乡镇开展带装巡逻、计划烧除、农事用火监烧、防火宣传等工作。要足额配套森林草原防火“三三”制经费、视频监控系统运维保障经费、政策性森林保险经费,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稳步推进。若因工资发放不及时、经费配套不到位间接导致火情火灾发生,或扑救不及时引发较大火灾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全面加强值班值守。各县(市)要严格执行2小时卫星热点核查反馈、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等现象。要严肃火情报告纪律,严格落实《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必须报送的9条研判标准》要求,火情信息必须由各级森防指统一归口逐级报送,避免越级报告、多头上报、信息倒流等情况发生,对迟报、瞒报火情并酿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要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安排人员实时监测,一旦发生负面舆情要主动引导公众舆论,严防舆论炒作陷入被动,影响正常的防灭火工作。


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要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险变化趋势,定期研判辖区林情、社情、民情和火险形势,全面做好应急预案、物资、装备和力量等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定期对防灭火装备、机具进行检修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对火情科学有序应对,坚决防止小火酿大灾、小火亡人和大火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落实专业指挥,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要求,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防止盲目扑救、管理不到位带来的安全风险。



大理州总林长:杨国宗 陈真永

2025年1月24日





来源:大理州林草局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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