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海坝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海坝村村庄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于2024年12月29日取得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复(张政复〔2024〕253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村庄规划范围为新海坝村城镇开发边界外全部国土空间。新海坝村位于大新镇东北侧,村域面积780.29公顷,本次规划面积187.05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目标定位
基于对上位规划的研究,以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为基础目标,充分发挥滨江区位优势,提升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可持续发展新农村。
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依托有利的滨江区位优势、便捷的交通、地域特色和农业产业优势,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将新海坝村打造为“都市人的后花园、农事体验游乐园”。
打造一产绿色现代、二产转型有序、三产多元培育的产业兴旺之村,建设成为张家港市美丽乡村的示范村。
四、空间布局
规划形成”两轴、一带、五片区“功能布局结构。
两轴:联系周边区域的沿江公路和港城大道交通发展轴;
一带:规划范围东北侧沿江景观带;
五区:沿江港口区,重型装备制造配套区,冶金工业园,生态农业区和老镇区。
五、主要内容
以耕地保护为核心,落实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35年,新海坝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0.04公顷,确保57.9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以优化整合村庄建设用地为重点,合理安排各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用地的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到2035年,新海坝村建设用地规模为48.47公顷。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对闲置、低效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利用,引导农村居民适当集中居住。到2035年,宅基地户均用地标准不超过1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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