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下半年咸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咸阳市教育局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咸阳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确认地点
咸阳市实验学校(咸阳市秦都区沈家什字东50米沈平路)。请由学校西门按指示路线进入。
三、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23日(9:00-16:00),现场确认学段: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四、确认需要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户籍在咸阳市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咸阳市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咸阳市居住证原件;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为幼儿园、语文、对外汉语教学的申请人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其他学科的申请人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无须提交。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遗失的,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授权关联查询电子版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6.选择免试认定的申请人(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办理时,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同时提供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内容见附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以上原件现场审核完毕之后将返还申请人。
五、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结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重要提示:在2024年12月27日认定工作结束前,通过现场审核认定结论仍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及时联系认定机构。证书发放采取自取方式,请认定人员确保现场填写信息清晰正确。证书领取时间、地点于现场确认结束后一个月内,在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29-33328033。
附件:委托书
(咸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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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 敏
审核签发:吕 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