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与安排,由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组建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于10月25日召开对晋城监狱和晋普山检察院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魏元桂担任本次巡回检察组组长。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领导、晋城监狱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意见反馈会上,巡回检察组代表宣读了对晋普山地区检察院、晋城监狱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指出本次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梅,晋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王克超分别代表被巡回检察单位作表态发言。
魏元桂代表巡回检察组,向被巡回检察单位对巡回检察工作提供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并就如何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提出三点要求:
实现理念现代化
要认识到监管执法理念的重要性,既要严守监管安全底线,防早、抓小消除监管安全隐患,也要发挥惩治与矫正的功能,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
做到执法规范化
对监狱工作中的各项环节,要切实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的想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法律法规走深走实,维护好良好的监管秩序。
力求协作常态化
要加强与派驻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继续保持健康、高效的工作关系,面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拿出决心和勇气,从源头入手,同检察机关一道解决。
审核 | 陈新建 编辑/文字 | 赤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