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召开对晋城监狱和晋普山检察院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

政务   2024-10-28 17:48   山西  


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与安排,由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组建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五巡回检察组,于10月25日召开对晋城监狱和晋普山检察院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魏元桂担任本次巡回检察组组长。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领导、晋城监狱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意见反馈会上,巡回检察组代表宣读了对晋普山地区检察院、晋城监狱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指出本次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梅,晋城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王克超分别代表被巡回检察单位作表态发言。




魏元桂代表巡回检察组,向被巡回检察单位对巡回检察工作提供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并就如何做好巡回检察“后半篇文章”提出三点要求:

1

实现理念现代化


要认识到监管执法理念的重要性,既要严守监管安全底线,防早、抓小消除监管安全隐患,也要发挥惩治与矫正的功能,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

2

执法规范化


对监狱工作中的各项环节,要切实杜绝麻痹大意、疏忽懈怠的想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法律法规走深走实,维护好良好的监管秩序。

3

力求协作常态化


要加强与派驻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继续保持健康、高效的工作关系,面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拿出决心和勇气,从源头入手,同检察机关一道解决。


审核 | 陈新建    编辑/文字 | 赤 晨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
法律宣传、新闻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