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全民阅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第二届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以捕捉、记录和展现我市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的风貌和群众阅读风采,大力推动全民阅读,推进书香天津建设,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津新出【2024】150号)(以下简称《通知》)。
依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做我院“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安排如下:
一、征稿内容
重点展示我院师生阅读活动中的快乐阅读人物,图书馆阅读故事,校园阅读场景,城市书吧、阅读新空间、智慧书房阅读活动风采,农家书屋耕读生活,实体书店阅读分享活动,各类大讲堂阅读推广活动等精彩瞬间的摄影作品。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三、参与对象
全院师生及家属
四、征集方式
作品申报人填写《第二届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纸质版申报表请交到图书馆一楼保安室,须有本人签字。电子版申报表和作品一起压缩文件,发送至工作邮箱:djgzxx@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书香天津摄影作品+部门+姓名”(学生部门写分院名称,姓名写“学号姓名”)。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作品要紧扣“建设书香天津,推动全民阅读”主题,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国优秀的阅读传统,体现“阅读之美”“人文之美”和“城市之美”。充分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亮点和特色,全方位展现我院积极推进书香天津建设的做法和成效。
(三)作品应以纪实抓拍为主,拍摄地点和对象不限,可以本市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或典型阅读场所为背景衬托,抓拍或抢拍读书、看报的场面,画面人物要形象生动、传神,感染力强。
(四)申报人须对申报作品具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并在申报表中签署相关声明。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申报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作者自行命名作品名称,按照要求,认真填报《第二届书香天津·全民阅读摄影作品征集申报表》,纸质版请自行打印(需正反面打印),后附电子版。
(六)每人报送摄影作品限6幅(组照算1幅,每组限4 张),长边为1200像素。作品一旦获奖,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不小于5M的JPG 格式电子文件。
(七)报送的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文字、水印等修饰,不需装裱。后期加工仅限于剪裁和有限的色调、明暗调整,不接收电脑合成的作品。
(八)征集所有作品均不退稿,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可以将其用于网站、展览、海报、画册制作和其他宣传品等有关公益形象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九)所有投稿者均视为阅读并同意遵守征集作品相关规则,主办方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评选方式
活动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根据结果评出相应奖项。评审结果将在“书香天津”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获奖作品。同时,活动线上接受大众投票(关注“书香天津”微信公众号后进行投票),自动生成排行榜,评出作品最佳网络人气奖。
七、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征集评选设立最佳网络人气奖若干名,设立团体最佳组织单位奖,设立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对获奖单位、个人颁发证书,通过各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本次获奖作品将在2025年海河书香节和书香天津·读书月活动期间进行宣传展览。
附件
党委宣传部 图书馆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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