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文化馆(广安市美术馆)
2024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抢救性记录项目向社会购买服务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我馆于10月23日就“2024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项目”发布了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公告。根据相关内控程序要求,于11月6日下午对提交资料的4家企业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书面形式送至广安市青莲东街1号广安市文化馆707室。
特此公示。
拟稿:李珊珊
核稿:雷 婧
审稿:彭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