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安防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

时事   2024-12-31 18:19   黑龙江  


绥化市安防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生产经营活动忙碌,人员流动往来频繁,且冬季天气多变,全市安全生产面临重重挑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市安防委办全面梳理“双节”安全风险,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深入推进“两项行动”。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关键期,安全隐患容易暴露,安全事故相对多发。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历年岁末年初各类事故教训,要结合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深入开展“两项行动”,针对督导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强化落实管控措施,适时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关键敏感时期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消防安全方面。节日期间商场各类促销、展销活动增多,人员密集程度增大,货物存储量大、流通性快,可燃易燃物多,电气设备使用频繁,容易存在“九小场所”隐患多、电气火灾风险高、生命通道不畅、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等问题。消防部门要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统筹协调职能,会同教育、民政、文旅、卫健、交通、住建等相关部门,结合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小型经营性场所、城市综合体、农村、仓储物流、老旧小区、学校、医院、福利机构、文博场馆、在建工地、交通场站等为重点,严格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电动车违规充停、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交通安全方面。节日期间,人们出行需求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增大。旅游包车、客运班车等重点车辆的运营量也会相应增加,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严重挑战。交通运输部门要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加强国省干线、县镇村道路及公共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车站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和乘坐交通工具;要健全危化品运输全链条监管,对企业和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控以及托运、装载等重点环节加强管控;要落实恶劣天气应对措施,完善农村道路、桥梁隧道、集贸市场、马路市场、长大下坡等重点区域防护措施。公安交警要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紧盯险段,保障道路通畅。市民自驾前,要检查车辆轮胎、刹车、防冻液等,注意防风、防冻,行车严守限速规定,保持安全车距,缓行驶过易结冰处。


四、冰雪旅游安全方面。节日期间,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游乐场、网红打卡点、农家乐等地人员流动量大,游客总量控制不当、现场管理不到位易引发拥堵、踩踏事件,同时各类娱乐场所设施设备快节奏、高强度运行,安全管理压力增大。文旅部门要监管旅行社、景区,确保设施设备产品安全,做好防滑、防冻、防风、控流量、设警示、配备救援急救设备。市民冬季出游,要做好防寒保暖,选正规旅行社和有安全保障、专人管理的正规地点游玩冰雪项目,严禁贸然在冰面上行走、玩耍或驾车通过。


五、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元旦春节期间历来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高峰期,可能存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规生产、超量储存、非法销售伪劣产品和不安全燃放烟花等问题。各相关单位要严格管理,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准确研判市场需求,以销定产,以销进货,科学制定生产经营计划,严防产品积压带来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产品和行为的追踪溯源,严肃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要设置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并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引导广大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燃气安全方面。进入冬季用气高峰,气温降低,使用燃气的火锅、汤锅店将迎来生意旺季,个别农家乐、酒店等燃气安全意识不到位,部分用户燃气安全知识掌握不够,燃气安全风险增加。燃气专班要牵头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对生产充装、输送配送、消防设施等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经营)燃气、第三方施工损坏燃气设施、不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突出安全问题。


七、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受前期工程进度影响,建筑施工易出现节日期间抢工期、赶进度情形,部分建设工地加班加点进行施工,节日期间工作进度安排不合理、管理人员不在岗办公、员工安全意识松懈,升降机、塔吊等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易反弹,施工安全风险高。住建部门要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基坑和墙体坍塌、模板构件垮落、触电等事故,严格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禁违法转包和未经科学评估论证压缩工期行为。


八、公共安全方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严格审批各类公众聚集性活动,加强文娱、游园庙会等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控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供电、供暖、供水、供气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生活基础保障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协同保障能源供应稳定,提前巡检维护设施,优化调度,快速修复故障,确保重要时段市民取暖、用电、用水、用气需求。


九、生产安全方面。正值企业生产经营旺季,岁末年初之际,大部分企业节日期间可能仍将出现满负荷生产现象,假期生产员工身心容易疲惫、企业管理层心态容易麻痹、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力量易弱化,员工“三违”现象易反弹,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和责任容易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增高。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检查排查力度,严格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严防抢工期、疲劳作业和“三违”情况发生。


十、其他行业领域方面。要把问题想在前,把防范措施做在前,加强特种设备、民爆、危化品、非煤矿山、民政福利机构、粮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管用措施,严防死守安全底线。


十一、居民安全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知识普及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全社会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提醒市民做好用火、用电防范,安全使用燃气与取暖设备,不超负荷,不违规用电,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和“小火亡人”事故发生。长时间外出要关好门窗、电气,防风、防盗、防火。要及时清理窗户阳台积雪冰凌,严防高空坠冰。要重点关注孤寡老人等特殊家庭和群体,助力防寒保暖,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应急准备方面。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适时启动联合值守,加强各类事故和敏感信息核实、上报工作,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问题。要密切关注元旦、春节期间舆情信息,加强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提前做好应战准备,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编辑:张铧月  程美妮
审核:孙玉志
监审:李云峰  滕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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