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区初中阶段现有情况,现就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年级均不予转入学校:塘沽一中、塘沽二中、塘沽五中、塘沽六中、塘沽育才学校、塘沽十四中、塘沽新港中学、滨海新区云山道学校、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塘沽盐场中学、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大港六中。
二、仅八年级(2023级)不予转入学校:塘沽三中、塘沽七中、塘沽十一中、塘沽十五中、塘沽未来学校、大港一中、大港十中。
三、如转学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量,区教体局将统筹协调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
四、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中租房学生将按照居住证属地统筹安排到塘沽九中、塘沽河头中学、塘沽新城中学、大港七中、大港九中、汉沽三中、汉沽大田中学、海滨二校、海滨三校。
五、《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通知(初中)》预计12月中旬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教育”同步发布,请届时关注。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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