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人,请注意
2025年度
遂昌县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申报工作
参保指南来啦!
今年与往年有大变化
快来了解一下互助保障政策吧!
凡遂昌县范围内已建立工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其他“两新”组织单位)中已参加遂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的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以团体形式集体参保。
职工医疗互助实行全县统筹,保障费为每人100元/年。被保障人在一个保障期内只能投保一份。参保方式一年一保。本期保障期限为2025年1月1日0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费由参保单位工会集体交纳。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费可由单位行政、工会、职工个人交纳。如单位行政、工会、职工个人共同交纳的,具体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参加遂昌县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在职职工,按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起付标准及起付标准以上负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分别按以下比例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
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30%给付互助保障金。
2.扣除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社保结算后的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下,按40%给付互助保障金;5000元至10000元(含)部分,按60%给付互助保障金;10000元以上部分,按70%给付互助保障金(以上各档个人自负医疗费实行分段计算)。
3.参保人员因社保机构认定的特殊病种(慢性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在社保结算后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70%给付互助保障金。
4.在一个保障年度内,每份互助保障金累计给付最高不超过3万元。
5.保障期满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对以下所列情况之一的,不负给付医疗互助保障金的责任:
1.非参保对象;
2.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3.工伤、职业病、交通事故等医疗费用;
4.斗殴、违法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
5.保障期满,该治疗尚未结束且未续保,超出保障期治疗天数的医疗费用;
6.伪造相关材料及各种欺骗、作弊行为;
7.参保对象以书面形式主动放弃相关保障待遇的。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丽水工会”,点击进入并用法人登录办理参保手续。丽水工会服务平台上完成参保手续。(详见附件2操作手册)
遂昌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参保单位通过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转账)交纳互助保障金,并由遂昌县总工会开具电子票据。
缴款账户名:遂昌县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资金
账 号:201000148679964
开 户 行:遂昌农商银行营业部
1.保障金(包括住院、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门诊)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报销纳入医保进行线上“一站式”结算,在职工医疗费结算时进行实时报销。
2.慰问金实行线下方式: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在职职工在互助保障期内死亡的慰问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遂昌县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慰问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联,并到本单位工会盖章;
☞ 死亡证明;
☞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各基层工会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线上参保和缴费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后续不予参保)。
1.遂昌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遂昌县城市文化综合体工人文化宫一楼(妙高街道古院兴业路2号),电话:557572 8121705
2.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员:鲍倍军,联系电话:1520578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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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遂昌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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