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云南勐海: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 助力年轻干部成长》。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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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海县纪委监委以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建立新任职人员“双导师”工作制度,通过确定帮带关系、细化导师职责清单和培养计划等步骤,采取思想导师、业务导师与年轻干部“1对1”“1+N”结对帮带的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一批“站起来能讲、坐下来能写、走出去能干”的“一专多能型”纪检监察干部。
“精准滴灌”育良才,勐海县纪委监委通过层层筛选、严格把关,选取一批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担任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导师。结合年轻干部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和岗位情况,按照发挥特点、业务对口、便于培养的原则确定对口帮带关系,并设置时长一年的帮带期。帮带期满能独立胜任工作的可以“出师”;帮带期满仍不合格的,则继续申请延长帮带期。
“刚接触审查调查工作时,我在案件办理流程、谈话技巧等方面一度存在‘本领恐慌’。在业务导师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自己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新入职人员在参与案件办理后,表示收获颇丰。
“我们主动搭建学习平台,利用‘派单+点单’组合培训的方式,帮助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充实理论知识储备。”勐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年轻干部可以根据个人需求、业务短板进行“点单”,业务导师、思想导师“接单”后,通过现场教学、电话答复等方式开展“送单”,帮助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解决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疑难杂症”,分享工作经验,实现互学互促、共同成长。
“年轻干部是纪检监察事业的新鲜血液,开展‘双导师’制有利于开启年轻干部成长的‘加速度’。”勐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通过结对帮扶、集中培训、轮岗学习等方式,帮助新进干部快速熟悉和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新进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履职能力,迅速让新进干部完成从“新兵”到“精兵”的过渡和转变。(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
文 / 鲁茸央宗 陈琴琴
编辑:谭蓉
审核:西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