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征集史料和实物的通知

美体   2024-05-24 16:27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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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关于征集史料和实物的通知


伊宁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自1964年创立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代又一代供水人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创造了城市发展中的供水奇迹,留下了诸多感人至深的供水故事和无限宝贵的供水精神。 这些珍贵的时光记忆,描绘着供水事业的发展进步,见证着塞外江南的沧桑巨变。为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伊宁市城市供水建设发展的历史资料。



征集内容

01

征集内容:

凡能够真实反映伊宁市城市供水建设发展的有价值的实物、资料均属征集范围。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文献资料:

个人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和会晤重要人士、获得重要荣誉的文献资料(包括旧报刊、图书、文件、档案等)。各个时期重大活动照片(含来访考察学习照片)、文件、资料等;宣传、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材料(包括证书、照片、实物、音像、书刊、书信等);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公司重大事件的报道。

影像资料:

反映公司各个历史时期的环境面貌、项目建设、供水生产、供水服务、企业管理、多种经营、企业文化、职工生活的老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实物资料:

具有突出或典型代表意义的各类史料:

1.证明、奖状、书籍、日记、笔记、传单、标语、信件、信笺等。
2.证券、票据、账册、技术资料、图纸、及具有较长历史的设计手稿等。
3.构件、机械、计量器具、铭牌、工具等。
4.标牌、证件、印章、徽章、工装、商标等。

提供上述相关史料时,请一并提供相关简要文字说明,讲明其背后的关联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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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征集方式:

1、移交捐赠:对有意愿无偿将个人收藏的史料捐赠给公司者,公司将标注捐献者姓名。

2、代管、复制:对珍贵的史料,如本人有保存意愿,公司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

3、征购:公司和收藏人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征购方式。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特别有价值的史料随时征集,不受截止时间的限制。

征集渠道:

1、收藏人可直接与自来水公司接洽联系。

联系电话:0999-8215912

联系人:曹阳、冶金

2、公司离退休职工也可通过原所在单位或公司职能部门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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