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景洪市城区电子监控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一批固定式电子警察取证设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日期及启用时间
(一)公示日期:2024年10月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二)公示期满后,于2024年10月15日0时起正式启用,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违法行为处罚。
二、电子警察抓拍取证设备安装地点
(一)勐海路与坝吉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1,勐海路与坝吉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2,勐海路与坝吉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海路与坝吉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1。
(二)勐泐大道与勐遮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勐遮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勐遮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泐大道与勐遮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三)勐泐大道与勐腊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勐腊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勐腊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泐大道与勐腊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四)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1,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2,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1,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2。
(五)勐泐大道与易武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易武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易武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六)勐海路辅道与民航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海路辅道与民航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海路辅道与民航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七)清泉路水厂宿舍路口西向东电警3,清泉路曲靖一中路口西向东电警3,清泉路与万达交叉口西向东电警3。
(八)勐泐大道与勐捧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勐捧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勐捧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泐大道与勐捧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九)勐泐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泐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十)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1,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2,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1,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2。
(十一)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1,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2。
三、主要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