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景洪市城区电子监控取证设备的公告(第三批次)

政务   2024-10-04 20:44   云南  


关于启用景洪市城区电子监控取证设备的公告

(第三批次)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一批固定式电子警察取证设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日期及启用时间

(一)公示日期:2024年10月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二)公示期满后,于2024年10月15日0时起正式启用,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违法行为处罚。

二、电子警察抓拍取证设备安装地点

(一)勐海路与坝吉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1,勐海路与坝吉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2,勐海路与坝吉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海路与坝吉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1。

(二)勐泐大道与勐遮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勐遮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勐遮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泐大道与勐遮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三)勐泐大道与勐腊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勐腊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勐腊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泐大道与勐腊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四)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1,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2,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1,勐泐大道与勐海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2。

(五)勐泐大道与易武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易武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易武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六)勐海路辅道与民航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海路辅道与民航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海路辅道与民航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七)清泉路水厂宿舍路口西向东电警3,清泉路曲靖一中路口西向东电警3,清泉路与万达交叉口西向东电警3。

(八)勐泐大道与勐捧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勐捧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勐捧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泐大道与勐捧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九)勐泐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泐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泐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泐大道与景德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

(十)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1,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2,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1,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2。

(十一)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东向西电警,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南向北电警,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西向东电警,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1,勐海路与勐捧路交叉口北向南电警2。

三、主要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特此公告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4日     


投稿邮箱:xsbnjhtv@163.com
监  制:白   兰   
终  审:刀艳玲、施   蕊
责  编:巩   娅
编  辑:刘立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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