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量刑过重,到法院该怎么挽救?

学术   2024-10-02 00:01   河南  

由于还有很多人的维权意识比较薄弱,案件到了检察院阶段也没有找律师,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就要移送到法院;而在检察院做认罪认罚过程中,当事人其实对检察院开出的量刑建议觉得重,不是很满意,可是又害怕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到了法院再给加重刑罚,所以就非常无奈的签了具结书。

法院审判时是不是百分百按照这个量刑建议来判呢?到了法院当事人又该如何补救呢?

虽然说认罪认罚制度全面实施起来,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采纳率确实处于一个高位,但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依旧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即便是已经认罪认罚的案件也不例外。

两高三部联合出台的认罪认罚从宽指导意见就说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而且有理有据的,法院要告知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法院认为调整后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采纳,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的,法院有权依法独立作出判决。

所以采不采纳量刑建议最终还是由法院说了算。

而当事人要想扭转被动,只有针对性的对案件本身从定罪到量刑提出辩护意见,才有可能促使法院让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或者排除检察院的错误量刑建议依法判决;所以除了法官的良好职业素养外,一定要有专业的辩护,才能让当事人摆脱错误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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