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 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4人、英语教师4人、物理教师3人、化学教师2人、生物教师1人、政治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2人、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体育教师(一)1人(限篮球专项)、体育教师(二)2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心理教师1人、劳动技术教师1人。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2025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南充高级中学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设置参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所列专业执行。(本科专业参考链接:https://gaokao.chsi.com.cn/zyk/zybk/;研究生专业参考链接:https://yz.chsi.com.cn/zyk/)。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报名时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资格初审不通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处理)。不符合或不具备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