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隆区一物业公司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未履行好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隐患,武隆区网信办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收集个人信息数据量较大,未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未采取去标识化安全技术措施,未合理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未建立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隐患,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武隆区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网信部门的要求立即整改,加强对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学习,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实履行好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下一步,武隆区网信办将进一步加强属地物业企业相关培训,严格督促物业企业履行好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全力维护个人信息安全。
来源:网信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