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修改意见建议,旨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据悉,本次反馈意见或建议截止时间为8月5日前。
《草案》旨在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增强城市韧性,力争把乐山建设成为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那么,什么是海绵城市?乐山海绵城市怎么建?……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一一为你解答。
什么是海绵城市?
所谓海绵城市就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从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让城市像海绵一样。
从而真正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简而言之,就是不仅要能防洪,还要能够利用雨水,实现雨水在城市中自由迁移。
乐山海绵城市怎么建?
《草案》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安全为主、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且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草案》明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建设海绵城市设施:
建筑与小区建设
房屋建筑按照低影响开发要求规划建设雨水系统,提高雨水的积存和滞蓄能。
道路与广场建设
人行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地面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减少硬质铺装面积,采用透水铺装,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改变雨水快排、直排方式,增强对雨水的消纳功能。
公园与绿地建设
应当因地制宜采取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草沟、雨水塘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增强海绵体功能,并为滞蓄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应当改造和消除城市易积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应当经过岸线净化,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应当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
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整治
应当合理有序开展水系连通,增强水体流动性和自我恢复功能,提高雨洪径流的调蓄调配能力。
工矿企业和工业厂区
应当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净化、蓄存和利用设施;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其他规定要求。
换句话说,未来我们看到的新建公共人行道路或小区公共区域硬质路面将会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像透水砖等的新型材料。
该《草案》明确,单位和个人擅自挖掘、拆除、改动、占用或者损毁海绵城市设施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去年4月,乐山成功获得“四川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城市”。同月,《乐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正式通过市政府批复。《规划》明确,将结合乐山三江水脉、绿心海绵的生态本底,规划具有乐山山水田园特色的“蓝脉绿心”型海绵城市。
所谓“蓝脉绿心”型海绵城市,即借助三江及支流打造星罗棋布的河湖湿地净蓄托底,保护修复及集蓄利用嘉州绿心公园作为乐山城中大海绵,打造大湿地、大绿心的乐山海绵特色,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生态宜居山水园林城市。
记者:吴薇
编辑/校对:王竹筠
责编:徐波
值班编委: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