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份健康提示

文摘   2024-12-04 19:19   江西  


12月份,寒气愈盛,各种病毒和细菌也开始“活跃”起来,上栗县疾控中心温馨提示应注意预防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性出血热、其他呼吸道传染病。

 1.流行性感冒

目前已进入流感的流行期,随着气温下降,流感发病风险增加,广大群众应继续做好防护。

健康提示

(1)接种流感疫苗。通常接种流感疫苗2-4周后,可以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但6-8月后抗体滴度开始衰减。在流行期前接种疫苗是预防流感最经济有效的方法。

(2)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及时洗手,尽量避免触摸眼睛、口鼻。前往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场所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去医院就诊时,可主动佩戴口罩。

(3)注意室内环境卫生。每天坚持开窗通风,定期做好居室清洁消毒。家庭、学校、办公场所每天坚持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开窗时注意保暖。

(4)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加强校园内的环境卫生和教室的通风消毒,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追踪登记、疫情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

(5)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如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减少接触他人。

 2.其他感染性腹泻病

冬季是轮状病毒、诺如病毒等感染引起的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的易发季,广大市民应特别注意饮食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

健康提示

(1)接种疫苗。轮状病毒是引起5岁以下婴幼儿住院和重症腹泻的主要病原,口服轮状病毒疫苗是预防轮状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措施,建议1岁以内的儿童尽早接种疫苗。

(2)注意厨房和饮食卫生。处理食品的刀具、餐具、砧板要做到生熟分开,清洗、加工食品时避免交叉污染,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食用剩饭剩菜前,需彻底加热,特别是生蚝、贝类等海鲜一定要充分煮熟煮透。在外就餐时,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

(3)养成勤洗手的卫生习惯。在饭前便后,加工食品前,接触动物及腹泻病人应洗手。

(4)做好健康监测。做好家庭成员健康监测,一旦出现类似腹泻症状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治疗。

3.新冠病毒感染

新冠病毒感染为呼吸道传染病,容易在人群聚集的场所传播,建议公众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健康提示

(1)做好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卫生习惯,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

(2)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日常要密切留意家人和自己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避免带病上学或上班,视情况及时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增强自身免疫力。提高自身免疫力是预防各种疾病的重要手段,请广大市民保持规律作息,适当锻炼身体,合理膳食,保持良好心态,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流行性出血热

流行性出血热是由鼠类携带汉坦病毒,通过其唾液、尿液等含有病毒的排泄物、分泌物或直接咬人等途径,直接或间接传染给人,该病发病急、症状重、进展快、花费大、病死率高。在常有野外工作或活动的农民等群体中发病率高。

 健康提示

(1)积极接种疫苗。建议16-60岁的适龄人群,尤其是田间、林区、户外工作的青壮年、农民等重点人群及时接种出血热疫苗,全程接种3剂次,分别于0天、14天各接种1剂次,一年后加强接种1剂次。  

(2)注意防鼠灭鼠。居民需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床下不堆放杂物和食品并及时清理垃圾。门不留缝,窗要有网,堵塞鼠洞,避免老鼠入屋。在村周、果园、菜园、养殖场等重点场所可长期实施灭鼠、防鼠措施。不要夜宿户外场所,不吃鼠类污染过的食物、水等。 

(3)做好个人防护。居民在清理脏乱杂物、稻草、麦秸时,要戴口罩、帽子和手套。在野外尽量穿长裤长衫、不露脚趾的户外鞋,以防被鼠类咬伤。在鱼塘、河道等垂钓时,应格外注意周边环境卫生,做好个人、食品、饮用水等防护工作,严防暴露感染。

(4)及时就诊。一旦出现发热、“三红”(颜面红、颈部红、胸部红)、“三痛”(头痛、腰痛、眼眶痛)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并说明旅居史,积极配合治疗。

 5.其它呼吸道传染病

冬季是肺炎支原体感染、腺病毒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水痘、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和猩红热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季节,应提高警惕。

健康提示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防止病从口入,咳嗽、打喷嚏时注意用纸巾遮掩口鼻,避免飞沫传播。根据具体天气情况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开窗时注意保暖。   

(2)积极接种疫苗。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如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百日咳、肺炎等,按相关要求及时和全程接种疫苗,提高自身免疫力。   

(3)做好个人防护。流行高峰期应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出现症状应及早到医院就诊,避免发生交叉感染,待痊愈后再返学返工,不带病上班上学。   

(4)重点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应认真开展出入检查、健康体检、通风消毒等工作,如果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相同的疑似传染病症状(发热、咳嗽、出疹等)者,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人员,严防机构聚集性病例的发生。

来源:上栗疾控

编辑:叶丽

审稿崔招金

监审:谢龙天  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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