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就业”任务,进一步推进和巩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帮助那曲籍学生就业,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19〕91号)精神,结合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现就招聘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见习人员5名。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2月24日,招满即止。
(二)地点: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招聘:
1.2024年那曲籍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财务1人、不限专业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履行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法律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目前已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招聘。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资格审查:由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
(二)面试及录用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权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者终止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工资待遇
按照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2100发放生活补贴,购买10元/月的意外险,不安排食宿,见习协议期3—12个月。
七、咨询电话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李文江 18090003222
来 源:那曲人社
编 辑(一审):才仁拉珠
责 编(二审):秦 瑶
审 核(三审):戴 青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