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来了!事关中牟这类群体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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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7:38
河南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0号)和《关于设立河南省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9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省文联作为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承办单位。现就开展2024年度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在河南省注册经营的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从业人员和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新的文艺群体从业人员。我省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艺术专业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 (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5号)规定的评审标准执行。我省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应当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的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个人帐号创建、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资格审核流程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评委会接收材料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30日(一)严肃工作纪律。申报人、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和审核,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申报评审材料实行逐级负责制,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二)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三)营造良好环境。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新文艺群体艺术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省文联不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广大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应通过省人社厅和省文联等官网、官媒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文联联系。联系电话:省文联人事处 0371-63925842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艺术专业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 (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5号)↓↓请点击左下方 阅读原文 查看附件
审核丨马 萍
编辑丨张 丹
来源丨河南省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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