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敛财1.34亿,部分受贿细节披露

政务   2024-10-07 16:52   河南  

近日,西宁市中院依法公开对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青海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顾艳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以被告人顾艳华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顾艳华挪用公款所得财物依法返还被害单位;对其贪污、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顾艳华利用担任青海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13447万元;2008年至2021年,顾艳华利用担任青海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省级储备油承储指标获得、储备库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89万元;2012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顾艳华利用担任青海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200万元。


公开简历显示,顾艳华,出生于1961年10月,辽宁庄河人,曾任青海省贸易厅总经济师,2000年被任命为青海省粮食局副局长,2004年3月正式接任局长,2021年11月退休,2022年3月23日宣布被查。



随着顾艳华落马,青海省粮食局也有多名“硕鼠”被查处。2022年11月,青海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纪检监察报介绍,顾艳华被查后4个月内,省粮食局原副局长张小娟、张柴斌、闵建平,储备管理处原处长郭亚辉等相继被查处。青海省粮食局下属粮食储备库中有玉树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尹学军、大通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雷春晓、果洛粮食储备库原主任贾瑞锋、西宁陶家寨粮食储备库原主任甘生智等被查。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3年先后发布两份判决书,披露了顾艳华等多名青海省粮食局高级官员集体受贿的情况。


《怡和祥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怡和祥云(北京)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行贿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被告两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顾艳华、闵建平、郭亚辉等人行贿人民币及美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702569.39元。


2015年11月,被告单位怡和科技公司违规挂靠华迪公司竞标青海省粮食局粮食信息智能化项目。评标过程中,时任青海省粮食局局长顾艳华利用职权向招标代理公司以及评标人员打招呼关照华迪公司,通过顾艳华的帮助,华迪公司以572万元中标,双方最终以5720万元的价格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2016年5月,为多争取国家粮食领域信息化建设财政补助资金,怡和科技公司与技术组组长郭亚辉在项目申报材料中编制了金额1.6亿余元的方案,其中存在部分虚增的建设内容。2016年8月,项目资金从合同价格5720万元成功增加至9000余万元。


2016年7月,为感谢顾艳华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的帮助以及进一步维护好与顾艳华的关系,被告单位怡和科技公司以向顾艳华之子顾兆奇“挂名”领取薪酬的方式,向顾艳华送出好处费。2016年7月至2018年10月,怡和科技公司向顾兆奇发放工资、奖金、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共计57.234082万元。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怡和数据公司向顾兆奇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共计66428.57元。经查,顾兆奇实际未在怡和科技或怡和数据公司工作。


《田会杰行贿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11月,怡和科技公司为承揽到青海省粮食局智能信息化项目,经该公司股东商议,委托被告人田会杰利用自己的人脉在青海打点关系,并向田会杰支付项目中标的10%的居间费。被告人田会杰找到顾艳华请托其提供帮助,此后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先后4次向顾艳华给予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被告人田会杰证实,青海省粮食局粮食信息智能化项目的预付款已经支付后,顾艳华对此事在电话里给其暗示过两次,其在家中分4次向顾艳华给予200万元现金,每次钱都是其放在顾艳华私家车的后排座椅上。


顾艳华在判决书中作证称,其听说当时负责青海省粮食局信息智能化项目的时任青海省粮食局副局长闵建平想让移动公司参与,意向性是移动公司。在开标之前,就安排时任粮食局纪委书记牛某去现场监督,确保评标人员不被更换,防止闵建平制造困难。


顾艳华收到200万元现金后,存放在办公室储物间内,2021年下半年,其以集资的名义把200万元钱交给了青海省江河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乔某,并说是朋友手里的闲钱,约定按照年利率7%给予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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