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马龙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公职人员、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马 伟,中共党员,马龙区通泉街道文化站站长,2024年9月9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海波,中共党员,马龙区通泉街道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2024年9月8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家财,中共党员,马龙区马过河镇何家村村委会补垮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9月6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高保云,中共党员,马龙区纳章镇方郞村委会唐家营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9月11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马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马龙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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