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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维权记者团接到永嘉三江街道后江村三产安置房一期项目部分村民的投诉,反映他们的房子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交付,然而在交付一年后,他们质疑其中9700多万元的价目有问题,这让村民们非常困惑。
永嘉三江街道后江村三产安置房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4.3161亩,共6幢,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村民说,在建设单位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代建单位温州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代建总承包合同上显示:暂定总造价为2.73亿元,但是根据以上两家单位和施工单位温州高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示:施工中标总价为2.119亿元。总承包价与施工中标价相差六千多万元。
永嘉三江街道后江村村民 金先生:施工合同不是村委会提供给我们的,我们是在住建局档案里调出来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拿到的结果,拿到的时候发现里面包括商业网点、地下车库以及绿化等所有的工程在内,总造价是2.119亿元。这跟总承包合同一比对,我们就发现了巨大的问题。差额的6000万元造什么东西,造在哪里?有哪些费用?村委会告诉我们不知道,他说这些都是代建公司的事情。
金先生认为,安置房前期的手续办理、变压器的设立、水电安装、聘请的财务和不动产产权相关办理手续,再加上房开的合理利润,不管怎么计算,都不可能算到6000多万元。
永嘉三江街道后江村村民 金先生:因为住建部门做出来的竣工报告备案表上看到他是没有分包单位的,也就是说,这个工程除了高旗公司作为施工单位,是没有其他的分包单位。价格差距太大,我们觉得不管怎么算都填不平这么大的差距。
除了这6000多万的争议,还有3762万元的争议来源于安置房2000多平方商业网点的归属问题和472个车位费的缴纳问题。村民反映该项目资金来源与业主自筹,但是根据项目代建总承包合同,“商业部分归甲方,也就是后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由甲方集体出资建设”这一条款和与事实不符。他们表示该地块系国有划拨专用于安置房建设,无村集体土地在内,村集体无权占有业主用地建造商业网点。
另外,关于车位收费问题,记者注意到,在业主签订的认购合同里,标注了一个地下车位的认购金额为7万元。在总承包合同里也明确了一个车位7万元的金额。但是业主认为,他们是被隐瞒了相关的信息。金先生表示当时不知道,结果看到施工合同才知道,这个车库造价已经包含在施工合同约定的2.119亿之内。
在施工合同里,记者看到“工程承包范围为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包括地上和地下工程”。业主认为凭借这一句话,2.119亿元的施工造价里就已经包括了车位的造价。而在总承包合同里,代建费的计算方式为:代建单价x计容率建筑面积+地下室车位单价x车位数量。由此才算出了2.73亿元的总承包价。村民认为这当中包含了车位费用的重复收取。
投诉中,村民代表还反映,虽然安置房的施工单位是经过招投标流程确定的,但是代建单位的选定,却没有经过招投标的流程。因此,他们认为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代建单位,温州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签订的《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村三产安置房工程项目代建总承包合同》存在无效情形。
总承包合同显示,2018年12月4日在村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后江村三产安置房建设全体安置房扩大会议决议,会议同意该项目由温州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建设项目代建总承包单位,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准。但是投诉村民认为该工程必须经过招投标流程才能确定代建单位。
永嘉三江街道后江村村民 金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包括发改委的必须招投标的项目规定,以及规模标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涉及到公共利益重大项目的事情,采购的金额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必须走招投标,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商量的余地。
关于村民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后到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了解情况,当时相关负责人不在现场,记者进行了电话联系。负责人表示他们是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产安置房建设招标及分配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就是永政办发[2017]66号文件的精神,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而代建单位的选定,是通过全体安置户大会讨论以及其他相关会议表决的。
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 吴爱松:当时分三个小组过来开会的,他们全体村民有签字的。我这个流程是按照永嘉县里的规定走下来的,我们永嘉县EPC总承包模式就是这样子走下来的。
在吴爱松随后传给记者的相关会议纪要里,记者也见到了满满2页半的村民签字和指纹按压。在三江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出示了该会议纪要的存档资料和该项目经过“五议两公开”程序的资料,街道工作人员还表示,村民签字中就有投诉人金先生的父亲和其儿子的签字。但是投诉村民金先生对此说法并不认可。他父亲年纪已大,并不懂法,其儿子的签字更是子虚乌有,儿子长期在外求学,该签字为伪造。
关于2.73亿的造价问题,村里和街道工作人员均表示,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城中村(旧村)改造补偿安置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安置用房高度为54米以上的,其综合成本价为每平米4200元。总承包合同里,也是按照这个价格确定的建安成本价格,两者价格一致。双方签署的是包干协议,代建单位自负盈亏。
但是关于每平方4200元的造价,投诉市民金先生也并不认可,他认为 县里文件定价的4200元,是针对国有出让的土地,这部分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他们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的,不能参考此文件精神。
2.73亿元的总承包价,2.119亿元的施工价,这当中6000万元的差价,用于什么地方,后江村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回复。记者随后联系了代建单位温州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电话中,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施工支出的2.119亿,他们还有其他的一些开支。
温州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后江项目负责人 林建定:2.1个亿,房子是建不起来的。我要给村里提交一个使用功能完全可以入住的住宅,我这里简单和你说下,比如强配电、电梯、附属景观、装饰装修,还有第三方的服务,这个第三方很厉害的(很贵的),包括像设计、勘察、监理、检测相关的这些东西都是的。这些东西村里都有的,这些东西都是公开的。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在村委会与9月20日给村民出具的《回复函》里,写着:中楠房开作为代建单位,未制作工程量清单、预算书,故本合作社无法提供该材料。关于每平方4200元的建安价格,中楠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投诉村民对文件的理解存在误区。
温州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江项目负责人 林建定:永嘉县政府定出来的每平米4200元的价格,不单单指的是划拨和出让土地,这个只是针对造价的问题,如果是出让性质的话,出让费更厉害,一个平方都得2000元。
此次投诉中,双方有三大争议。一是6000多万的差价究竟用在哪里?二是代建单位的选定流程是否合规,是否必须经过招投标流程?三是7万元的车位费是否属于重复收取?目前,部分村民已经对建设单位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建单位温州市中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温州高旗建设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正在等待法院受理中。其中双方争议的金额是否有法律依据,合同合法性等问题也将由法院做进一步审理。我们的节目将持续进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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