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系列评论之三 | 从严从实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政务   2025-01-25 08:47   黑龙江  


1月25日,《黑龙江日报》三版刊发评论员文章《从严从实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做到监督办案再精细、实现质量效果新提升,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权威性和公信力。

敬畏信仰、敬畏组织,对党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政治基因。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这就对监督执纪执法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坚持高标准,又要突出精细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期待,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推动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严”的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水平,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突出“准”的质效。必须把精准思维贯穿工作全过程,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精准核查问题、精准使用措施、精准把握政策、精准量纪执法,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措施落实,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同时,注重释放监督执纪执法的正向效应,规范慎重准确问责,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让干部心服口服,实现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高度统一,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把握“实”的要求。必须坚守实事求是生命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看问题,综合考量事实、情节、态度等因素,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正确运用政策策略,贯通融合纪法情理,客观公正、毋枉毋纵,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越是艰险越向前,咬定青山不放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持续锤炼扎扎实实、踏踏实实、求真务实优良作风,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全面增强干部谋事干事成事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来源:黑龙江日报

清风东极
开展廉洁纪律教育,致力廉政文化传播,受理涉纪信访举报,回应社会关注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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