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之郎果冻,突然被曝!

时事   2025-01-09 15:31   天津  

“果冻,我就要喜之郎!”

不少人都吃过喜之郎果冻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

在喜之郎果冻中发现了头发

李女士购买的果冻中发现有一根头发




女子称网购喜之郎果冻吃出头发


近日,消费者李女士称,2024年12月23日,她在喜之郎线上官方旗舰店购买了200g*8碗的喜之郎果冻。但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碗未开封的果冻里有一根头发
李女士表示,发现头发后,她立即联系喜之郎官方旗舰店,店家要求她将问题果冻寄回核检,未提供任何关于核实流程、处理方式或赔偿的明确说明。由于担心果冻寄回后可能直接被销毁,她没有同意这一方案。商家随后又提出工作人员线下核查实物后再进行处理的方案,但商家仍未涉及如何赔偿



平台回应称已敦促商家处理


记者联系到喜之郎线上官方旗舰店,对方表示暂不接受第三方质询。
随后,记者联系涉事电商平台,一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的旗舰店为品牌官方入驻,对消费者反映的喜之郎果冻发现异物问题,已第一时间协调、督促喜之郎处理,目前商家与消费者正在沟通解决。
对此,记者致电喜之郎官方客服,对方表示会将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律师:消费者应保存好购买凭据


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但消费者应当收集充分证据,如果是线下购物,要留存好购买发票或小票,以证明购买行为和购买时间;如果是线上网购,要保存好购买电子订单记录。
此外,尽可能地拍摄出现疑似异物的整个过程,将食品原物保存好,为日后维权留足证据。



喜之郎产品此前也被爆有异物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喜之郎产品第一次被爆出发现异物了。
记者检索发现,在某投诉平台共有477条关于喜之郎的投诉。不少网友反映在喜之郎果冻中发现过异物。有网友表示,喜之郎果冻发现了毛发,还有网友称,在喜之郎果冻中曾吃出来带有翅膀的黑色小虫子。



广告语家喻户晓 年销规模超100亿元


“果冻,我就要喜之郎!”“明天的明天,你还会送我水晶之恋吗?”这些耳熟的广告语,是否勾起了你的回忆?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1999年,喜之郎就占领了我国果冻市场83%的份额;2014年,喜之郎的年销售规模达到85亿元。时至今日,喜之郎拥有1000多个经销商、上万个分销商,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年销规模超100亿元。
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目前总部设在广东深圳,全国设立超过40家分公司。而其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果冻布丁、海苔、奶茶及巧克力饼干四大系列产品,拥有“喜之郎”“优乐美”“水晶之恋”“美好时光”和“开心时间”等多个品牌。

来源:重庆晚报、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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