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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我县将举办第三届状元文化大会暨第六届发展大会,为维护各项活动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航空器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二、空域管制时段及区域。2024年11月16日0时至11月17日24时,在齐云山风景区(东起玄天大道葫芦门路口,西至自由家营地,北起237国道,南至横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主办方提出申请,经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黄山机场分公司航务管理部同意,报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飞行,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及飞手相关证件。
四、依法严查违规飞行。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休宁县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予以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休宁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