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文物保护知识科普

政务   2024-11-18 20:52   内蒙古  

来源 | 喀喇沁文旅


文物保护那些事

 知识科普

Cultural relics safety



1.什么是文物?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2.文物怎么分类和级别?

文物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以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指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又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指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3.什么是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是指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4.什么是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5.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哪些建设行为?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6.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工程建设,应如何报批?

若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7.大型建设工程如何进行考古勘探报批?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级文物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8.建设或拆迁工程涉及到不可移动文物的应该怎么做?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9.工程选址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如何处理?

地下文物埋藏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后,应当经县级文物保护部门报请省级文物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以及抢救性考古发掘。

10.不可移动文物如何进行迁移异地保护?

不可移动文物必须进行迁移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前落实迁建地址和经费,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迁建保护方案,做好测绘、文字记录、登记、照相和摄像等工作。迁建工程应当与不可移动文物的落架拆卸同步进行,并由县级文物保护部门依法组织验收。


11.工程建设涉及到考古勘探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12.发现文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文物或者文物遗址的,应立即报告县级文物保护部门,县级文物保护部门将尽快组织相关专家赴现场进行调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的,负责建设、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保护现场。

13.个人发现文物被盗、损毁等违法犯罪行为如何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现文物被盗、损毁等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同时向县级文物保护部门进行举报。

14.哪些有关文物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点击这里,关注我们!

编辑:白东方

校审:马  涛

审核:达布拉汗

联系电话:0477-7560221

投稿邮箱:wdhrmzf@163.com

转载需经得同意并注明出处

幸福无定河
欢迎关注幸福无定河,我们为您提供最及时的本地咨询和便民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