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李某某、徐某某均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且二辆车子都是他人所有。当晚,李某某上街购物,遇到朋友徐某某驾车在街上转悠。两人决定试试谁的车子动力好,“飙车炸街”引发的巨响影响到周围群众。
遂昌交警对李某某、徐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分别处以拘留7日并处罚款600元(其中100元处罚为未按导向车道行驶)和500元的行政处罚。
“飙车炸街”机动车多是年轻人或未成年人驾驶,他们在驾驶过程中超速行驶、随意变道、闯红灯,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导致车辆的制动距离延长,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认识能力及对速度的判断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非法改装车辆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且设计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通过改装后的机动车大多增大了排气声音,噪音极大,严重扰民。
1.机动车销售店和修理厂不得销售及违法改装,一经发现坚决严惩。
2.“飙车炸街”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3.请广大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收好机动车钥匙,不让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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