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发改财金〔2024〕79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