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在江苏苏州、浙江杭州、山东济南、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广东深圳、四川成都和陕西西安等8个城市开展向移动支付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工作。据统计,本次试点的8个城市个体工商户总量约占全国9.3%,预计本次试点可服务覆盖1100多万个体工商户。
《通知》指出,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数据局通过向微信支付、支付宝、抖音支付等符合条件的移动支付平台开放信用监管数据,服务平台企业进一步简化商户收款码开通流程,实现个体工商户开通商户收款码的快速办理,便利境外来华人员移动支付,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这些数据也将为平台企业核查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提供参考,提升平台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推动平台企业落实合规主体责任。
在突出试点成效方面,《通知》要求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试点地区的业务指导,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各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与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试点工作方案。
关于确保数据安全,《通知》明确规定,数据开放将按照最小必要原则,采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开展数据核验,并严格限定仅用于个体工商户开通商户收款码,以及为平台企业核查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提供参考。加强系统、接口的安全防护,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严防数据安全问题和商业秘密泄露问题。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数据局将指导各试点地区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做好试点效果评估,适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全国推广。
来源:中国信用